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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救助方式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作者:新时代志愿者 来源: 时间:2021-05-13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本报记者张伟涛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上述意见要求,民政部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具体安排。

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方法,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功能,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地实施救助帮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浙江: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彰显民政担当。

分层分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201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推进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部署,全面推进“1+8+X”大救助体系建设。

目前,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初步建立了由政府各救助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构建起由5个层次4大类型组成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救助对象上分为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救助、临时救助等5个层次,功能作用上分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补充性救助4大类型。对不同层次的救助对象,根据需求分别给予不同类型救助。同时,建立健全精准识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诚信评价和探访关爱五项工作机制,确保体系建设落细落实。

精准救助统一认定救助与扶贫对象

2020年,浙江省按照“识别标准统一、认定部门统一、对象管理统一、救助帮扶统筹”的思路,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人群的认定识别和动态调整,其中,农村地区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三类救助对象即为扶贫对象。民政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并与扶贫等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确保对象认定精准。

智慧救助加速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

迭代升级大救助信息系统。整合原有省社会救助系统和核对系统,救助结果信息汇聚共享6部门10类,核对类信息涵盖12个部门26类和省内全部73家银行。

开展惠民联办。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一证通办”,14个社会救助事项“一件事”集成办理。

强化监测预警。医保部门推送大额医疗费用信息,系统预警提示给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因病致贫对象。自2020年系统上线以来,全省共预警5.26万人次。

发放幸福清单。将救助对象获得各项救助的结果汇总生成幸福清单,定期送达困难群众,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跟党走。

转型发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浙江积极促进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型。

开展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前移兜底保障关口,当前,全省已对56万户对象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

打造社会救助品牌项目。指导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连续4年开展“焕新乐园”项目,改善低保家庭儿童居住环境,累计帮扶3945户。

探索“助联体”建设。在县级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政府救助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救助服务联合体,实体化运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整合线上线下服务,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加强供需精准对接,更好服务困难群众。

湖南:四方面发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湖南省从四个方面发力,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强化兜底保障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

健全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全面归集救助部门信息数据,建成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数据库。结合救助热线、入户走访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以来,通过主动发现预警,帮助8000多名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

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救助帮扶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临时困难家庭等低收入家庭纳入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数据库。目前,全省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8万户30万人。

强化长效帮扶。落实落细省民政、财政等8部门《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压实部门和乡、村责任,一户一档、因户施策,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根据困难类型分别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

全面推进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救助体系

印发《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部署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落实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预警、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分担、绩效评价考核、容错纠错、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

建设大救助平台。完成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实现“8+1”救助体系主要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已经归集13个部门23类数据,共享23家银行信息,并实现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融合对接,大救助平台“一库两系统”基本建成。

部署开展试点工作。以“精准社会救助先行区”建设为抓手,从党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等7个方面,确定30个市县单位开展试点,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突出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困难群众关爱帮扶

提质基层社工站建设。聚焦社会救助服务,加强乡镇社工站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实现职责任务清单式管理、评估考核制度化安排、购买服务经费多渠道筹集,进一步擦亮湖南社工“禾计划”品牌。

加强村级救助站点建设。将村级救助站点建设纳入民政“十四五”规划,示范建设1000个救助服务站点,协助开展救助申请受理、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聚焦困难家庭中的“老、小、残”等特殊对象,压实乡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充分发挥乡镇社工站、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作用,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为特殊困难对象提供日常照料、心理疏导、康复照护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云南:织牢兜底保障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目前,云南省150万名脱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云南省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托住长效减贫之底。

将民政工作融入有效衔接新格局

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将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重中之重,纳入民政“十四五”规划、行业发展计划,整体谋划、一体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聚焦全省80.1万名易致贫返贫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将其中符合条件的30.62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实施临时救助10.9万人次;对剩余未纳入的近50万人,按季度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

适当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将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现与13个部门14项数据的共享比对,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困难群众,根据医疗自负费用、教育支出成本等划定“预警线”,通过系统自动提示并反馈基层核查,及时发现、主动帮扶,精准实施分层分类的救助帮扶政策。通过综合施策,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41.36万人、农村特困人员11.56万人,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在全省16个州(市)、26个县(市、区)、29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聚焦异地申办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优化简化救助经办程序、丰富服务类救助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革创新。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为6856户困难群众提供“不出户、不求人”的申办服务。全省低保、特困救助金实现“社银一体化平台”“一键打卡发放”,2020年平台共发放资金112亿元。

不断强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在省级每年预算安排3亿元,全省派遣使用乡、村两级经办人员1.8万人的基础上,今年起,县(市、区)可列支不超过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额度,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预计可用资金同比增长1倍以上。6月底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将建立社工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弥补服务类救助不足的短板。

甘肃:线上监测预警主动实施救助

甘肃省指导各地切实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力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

紧盯重点,监测对象广覆盖、无死角

2020年3月,甘肃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扶贫办等7部门建立了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将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差、抵御风险能力弱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失业登记人员等10大类、419.11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基本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瞄准靶向,监测指标科学化、精准化

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设立了患病住院、患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残疾人登记办证、新增失业、高考录取学生5项预警指标,并赋予一定权重,通过监测预警量化救助需求。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信息数据,每月与监测对象身份数据进行交叉比对。根据指标数据与对象数据身份信息重合叠加情况量化打分,将得分情况按区间划分,由低到高确定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叠加的困难越多,预警级别越高,救助需求越迫切。

强化支撑,监测手段便捷、高效

研发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系统直接反馈至市、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基层根据预警信息不同等级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给予相应救助。通过分级预警、分类管理、限时核查,极大提升了预警和救助工作的时效性。

主动救助,监测结果重实效、抓落实

根据监测系统实时发出提醒信息,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和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突发急难性、临时性、紧迫性事故导致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并将入户调查及办理情况通过系统进行反馈。

对超期未完成入户和反馈结果的预警信息,系统将自动向相关县区推送催办信息,同步向省、市系统管理员推送逾期提醒消息。同时,根据人员类型,定期向扶贫、人社等部门推送扶贫对象、失业人员预警信息,由相关部门落实相应帮扶措施。截至目前,全省共发出预警信息526349条,累计对3137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救助政策。

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将传统“依申请救助”拓展到工作人员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将“人找政策”“单一施救”变成“政策找人”“综合施救”。甘肃省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更加及时、更有温度。

江西景德镇:线上线下互动主动发现

江西省景德镇市以“线上”“线下”互动、主动发现机制为依托,不断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信息资源库,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深化信息技术运用

实现救助事项“指尖办”

立足低收入群体全覆盖、兜住底、无遗漏,以发展信息技术为主线,着力打造“线上申请、高效审批、精准识别”的智慧救助平台。

全面开通服务热线。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隐私保护、个案会商等制度,及时搜集、受理、回应群众诉求。

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资源库。利用数字民政-社会救助系统汇总各类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资源库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制定转办清单、反馈清单。会同乡村振兴、人社、教育等部门定期开展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脱贫人口和低保、特困对象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归集信息资源库,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引入身份认证技术推进移动方式办理。启动“支付宝-赣服通”移动端申请,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授权两种方式推进社会救助“掌上办”,实现异地申请、异地受理、异地授权,打通困难群众救助“最后一米”。

延伸主动发现触角

实现救助事项“上门办”

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广泛吸收村(社区)干部、社区报到党员、无职党员、片警、村医、教师、律师、志愿者等各行业工作者为网格员,在村(社区)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五必到五必访”,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帮扶需求。

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推进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困难群众家中探访常态化,主动对接、转介困难群众需求。

大力发展基层社工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乡镇设立社工服务站,在较大的村设立社工服务点,主动上门提供资源链接、调查评估、转介帮扶等服务。

提升基层经办能力

实现救助事项“贴心办”

启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实现综合救助。

市级层面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层面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层面设立脱贫解困工作站或扶贫工作站,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统筹帮扶政策,协调措施落实,推动解决重点疑难问题、特殊个案问题。同时,设立专业机构靶向服务,发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平台优势,多方协调社会组织,广泛链接救助资源,有序推进服务类救助,为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日间照护、自理能力认定、精神慰藉、司法援助等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5.12)